步骤6:向受理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211工程”建设高校人员的申请由所在学校主管部门负责受理;
在外留学人员的申请委托现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所在国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负责受理;
其他人员的申请由有关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负责受理;
少量项目须直接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申请材料,具体请查阅项目选派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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