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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2015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指南

2014年11月26日 00:00  点击:[]

步骤6:向受理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211工程”建设高校人员的申请由所在学校主管部门负责受理;

在外留学人员的申请委托现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所在国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负责受理;

其他人员的申请由有关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负责受理;

少量项目须直接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申请材料,具体请查阅项目选派办法。

上一条:关于准备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 下一条: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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