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现将教育厅关于选拨匈牙利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的通知转发,请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名。并将学生的全部申报材料于2015年12月29日之前交到外事办公室。
联系人:杨文婷(行政楼218)
电话:6193131
外事办公室
2015年12月24日
附件:
匈牙利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介绍
一、项目简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匈牙利人力资源部2013-2015年教育合作执行协议》,双方每年互换奖学金留学人员,前往对方国家学习或研修。匈牙利政府奖学金详情可登录网站http://www.stipendiumhungaricum.hu/查询。
二、选派计划
1. 选派规模:200人/年(本科生:75人,硕士生:75人,本硕连读生:20人,博士生:30人)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本科生:留学期限为36-60个月(可申请一年匈语预科教育)
本硕连读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60-84个月(可申请一年匈语预科教育)
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18-30个月(英语授课)
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36个月(英语授课)
(网上申报时具体留学期限请以匈方接收院校学制为准,申请匈语预科教育人员,留学期限应在原学制期限基础上增加12个月。)
3.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工程、信息技术、经济学及商业管理专业
本硕连读硕士研究生:医学、艺术专业
博士研究生:不限
4.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匈牙利政府提供的奖学金(免学费、免住宿费或提供住宿费补贴、部分奖学金生活费:本科生/硕士研究生130欧元/月,博士研究生325欧元/月),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及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补贴(本科生200美元/月)。
三、申请条件
1.基本条件
本科生:高考成绩已达到当地大学录取线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本科在读生,优先选派相关专业本科在读一年级学生。
本硕连读硕士研究生:高考成绩已达到当地大学录取线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本科在读生,优先选派相关专业本科在读一年级学生。
硕士研究生:相关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硕士在读一年级学生。
博士研究生:硕士应届毕业生,博士在读一年级学生。
同时,申请人还应符合《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语言要求
匈方接收院校一般使用英语授课,申请人的英语水平须满足各接收院校的要求并在申报时提交相应语言水平证书(相关要求请登陆http://www.stipendiumhungaricum.hu/查询)。匈方英语语言要求采用欧洲共同语言参考标准(具体标准请登陆http://www.stipendiumhungaricum.hu/查询),层级从A1至C2,大部分接收院校要求为B2级,其对应iBT托福成绩为90分,PBT托福成绩为550分、剑桥英语证书“B”级、雅思5.0分。
本科生/本硕连读生可申请使用匈牙利语作为授课语言,须在巴拉什学院(Balassi Institute)进行为期一年的匈语预科学习,一年后通过匈方语言考试并获得入学资格的留学人员方可进入专业课程学习;如未通过,奖学金终止并根据规定按期回国。硕/博士研究生不允许申请匈语授课课程。
特别提示:申请学习一年匈语预科的本科生/本硕连读生,登陆匈方网上报名系统后,在其申报平台第一页底部空白框内填写:I want to study the one-year preparatory Hungarian language course at Balassi Institute。留学院校及专业请填写预科学习结束后拟留学院校及专业, 授课语言(Language of instruction)选择Hungarian/Dutch。
3.其他要求
申请人可选留学院校、留学专业课程设置、留学身份、留学期限、授课语言及语言水平要求、学位学历要求、留学院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留学院校网址链接等相关信息请登陆http://www.stipendiumhungaricum.hu/查询。
申请人无须提交匈方邀请函或录取通知书。
四、选拔办法
1.选拔方式
由各单位选拔推荐,留学基金委审核并向匈方推荐,匈方录取后派出。具体如下: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各单位递交的选派需求,统筹制定选派计划,具体选派计划以遴选通知为准。项目单位按照遴选通知组织落实奖学金遴选推荐工作,同时各单位可推荐1-2人做为候补人选,如有人放弃或未通过匈方初审,按顺序递补(候补人员须在推荐表/函中注明)。
根据此项目实施两年的情况,原则上确定陕西省、云南省、浙江省、广东省、四川省、河北省、江苏省、河南省、江西省、北京市、内蒙区自治区、天津市、重庆市、广西省、贵州省、福建省等16个省(市)教育厅(委),及中国地质大学、重庆邮电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苏州大学、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等8所高等院校为遴选单位。
2.选拔推荐时间
各单位先行组织选拔并统一组织被推荐人选于2015年2月15日-2016年2月29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向所在单位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同时组织被推荐人于2016年1月初至2016年3月1日前登陆匈方网站进行报名(网报开始时间请登陆www.stipendiumhungaricum.hu查询),申请人应在网报时填写3个不同的study program,完成网上申请后,申请人不能再对申请留学院校/专业进行更改。
申请人所在单位须于2016年3月5日前将单位正式推荐公函、推荐人员名单及申请人国内申报材料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3.申请受理方式
本项目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直接受理申请。
4.国内申报材料
①《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
②《匈牙利奖学金申请表》(须登录匈网上报名系统在线填写后打印并签名)
③英文个人简历(须使用Europass Format,可于匈网报系统下载)
④Motivation Letter (不少于1页,字体使用“Times New Roman”,字号12号)
⑤在读证明
⑥成绩单复印件(除应届高中毕业生须提供高中阶段成绩单外,其他身份的申请人均提供本科及以上成绩单)
⑦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⑧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⑨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⑩学习计划(仅限博士研究生申请人,不少于1页,字体使用“Times New Roman”,字号12号)
⑪两封专家推荐信(仅限申请博士研究生申请人)
⑫高考成绩单/国内大学录取通知书(仅限应届高中毕业生)
请按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的说明操作,并将材料③-⑪扫描上传至信息平台。网上报名时尚未取得材料⑦、⑨、⑫的申请人须于2016年7月15日前将以上材料单独寄送至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具体联系方式请见简章第七点。
五、评审、录取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向匈方提交评审合格的留学候选人名单。匈高校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安排留学候选人参加入学考试,最终录取结果以匈方通知为准。
所有留学候选人须于2016年7月15日前将匈方奖学金证明信(Letter of Award)和匈方接收院校录取通知书(Decision of Admission)的扫描件发至以下联系人邮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根据以上两份文件完成国内录取。凡不按照要求提交相应材料而影响录取的,由留学人员本人负责。
六、对外联系及派出
1. 被录取人员应按计划派出,不得擅自放弃留学资格。具体派出日期以匈方通知为准,一般为8-9月。
2.留学人员须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等手续。
七、咨询方式
联系人:张登科/杨烨 联系电话:010-66093573/3574
传真:010-66093929 E-mail: dkzhang@csc.edu.cn,yangye@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100044)
八、申请及选派程序
步骤 |
时 间 |
程序 |
具 体 内 容 |
备 注 |
1 |
2016年2月15日前 |
选拔推荐 |
各项目单位根据遴选通知要求先行选拔申请人 |
|
2 |
2016年2月15日-2月29日 |
申报 |
申请人网上申报,并向所在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
无须提交匈方邀请函或录取通知书。 |
3 |
3月5日前 |
提交国内申报材料 |
申请人所在单位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相应纸质材料。 |
请务必于2016年3月5日前提交相应纸质材料。 |
4 |
3月 |
材料初审 |
国家留学基金委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合格申请人名单提交至匈方。 |
|
5 |
4月-6月 |
外方审核 |
匈方高校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安排留学候选人参加入学考试 |
保持邮箱、手机、skype等通讯工具畅通 |
6 |
7月 |
公布最终录取结果 |
申请人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Letter of Award和Decision of Admission。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根据以上两份文件发放录取材料。 |
申请人务必于7月15前提交Letter of Award和Decision of Admission两份材料。凡不按照要求提交相应材料而影响录取的,由留学人员本人负责。 |
7 |
8月-9月 |
派出 |
留学人员须按规定时间派出。 |
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