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关于2019年国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培养项目的录取通知》(留金项〔2019〕75号),我校亢琦、杨彬2人被该项目录取,现将相关出访事宜通知如下:
一、被录取人员均以国家公派留学人员身份派出,留学身份、留学国别、资助期限、派出方式等以《2019年国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录取名单》为准。留学资格保留至2020年12月31日。录取人员获得本次留学资格后,不得放弃、也不能再申请其它国家或单位公派留学项目,原则上不得变更。录取人员需按照留学基金委规定时间和派出要求,按计划完成出访任务。未按期派出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留学资格,且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
二、录取人员请自行阅读《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派出管理简介》(留学基金委印制)、查询国家留学网《出国留学人员须知》(http://www.csc.edu.cn),了解公派出国人员派出流程。
三、录取人员中外语未达到合格标准者,须参加教育部指定的外语培训,或自行参加相应语种的外语水平考试,达到合格标准后方可出访。
四、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将组织“2019年西部项目出国留学人员录取培训会”,讲解相关派出手续及要求,进行出国留学行前安全培训,会议时间与地点将另行通知。
五、请录取人员做好派出计划,提前与校人事处、所属学院报备并按规定履行相关访学手续,调整教学、科研事宜,做好出访准备。外事办公室将在留学人员派出前,开展行前教育,并协助办理出国手续。录取人员派出后应与所在学院保持联系,每3个月向所在学院和驻外使(领)馆提交《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学习/研修情况报告》,按协议约定完成研修计划,并积极促进所在专业与学院的国际学术交流工作。留学人员回国后,应按规定时间到所属学院、人事处、外事办报到,递交访学总结,汇报学习成果。
如有问题,请联系0472-6193131。
外事办
2019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