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2021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启动实施

2021年11月19日 15:37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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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国家留学网相关页面截图

为奖励品学兼优的自费留学人员取得的优异成绩,经教育部批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于2003年设立了“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现将2021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介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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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规模为650人,奖励对象分为A、B两类,其中A类600人(含“特别优秀奖”不超过20人),B类50人。在自费留学人员较集中的美国等34个国家实施,具体国别为: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英国、法国、德国、日本、俄罗斯、泰国、新加坡、韩国、以色列、南非、挪威、奥地利、芬兰、荷兰、比利时、瑞士、西班牙、爱尔兰、瑞典、丹麦、白俄罗斯、意大利、葡萄牙、新西兰、乌克兰、捷克、波兰、匈牙利、塞尔维亚、保加利亚、冰岛。

奖学金评选工作按照“个人申请,国外初审,国内终审”的程序进行。采取国外限额推荐,国内差额评审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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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2021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实施细则,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通过网上提交申请,网上申报开放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至2022年1月20日,在此期间内驻外使(领)馆负责受理奖学金的申请工作,具体受理时间以有关驻外使(领)馆通知时间为准。

有关驻外使(领)馆经过初审后将推荐人选名单报回国内,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专家进行终审,获奖结果经教育部批准后通知驻外使(领)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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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登录“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http://yxzfs.csc.edu.cn)进行网上申请。网上确认提交后,申请人需下载打印申请表,手写签字后同申请材料一并扫描为1个PDF文件,按要求向有关驻外使(领)馆提交完整电子版申请材料。


   
附件一
   


2021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奖励品学兼优的自费留学人员取得的优异成绩,经教育部批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设立“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

第二条 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

第三条 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第四条 奖励对象分A、B两类。

1.A类为在外学习人员,具体要求为:

(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

(2)正在国外攻读博士学位二年级及以上的人员;

(3)报名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

(4)品学兼优。

2.B类为拟回国工作人员,包括应届博士毕业生和即将完成博士后研究人员,具体要求为:

(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

(2)应届博士毕业生:于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在国外取得博士学位并计划回国工作的人员。报名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

即将完成博士后研究人员:在国外取得博士学位后继续作博士后研究、于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完成博士后研究、计划回国工作的人员。报名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

(3)已确定回国工作。

(4)品学兼优。

3.每位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请其中一类。

第五条 不受理曾获得该奖学金、享受过或正在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人员的申请。

第六条 奖励规模为650人,其中A类600人(含“特别优秀奖”不超过20人),B类50人。

第七条 实行网上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于2021年12月20日至2022年1月20日登录国家留学网“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http://yxzfs.csc.edu.cn)按要求提交电子材料。为保证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请申请人同时按要求向我驻外使(领)馆提交完整扫描电子版申请材料,具体受理时间以各驻外使(领)馆通知为准。

第八条 各驻外使(领)馆对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和初审,并将推荐人选名单及初审情况总结于2022年2月28日前报送国家留学基金委,不需寄送纸质申请材料。

第九条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材料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报教育部批准后,通知各有关驻外使(领)馆。

第十条 A类奖学金数额标准为每人6000美元,特别优秀奖为每人10000美元。B类奖学金数额标准为每人10000美元。

第十一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附件二
   


2021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申请注意事项

一、申请资格

本年度有A、B两个类别,每个申请人只能选择其中一个类别,请认真对照实施细则申报要求,结合自身情况选择申报。需特别注意,以下情况不予受理:

1.曾获得该奖学金;

2.享受过或正在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二、申请过程

1.馆区选择:申请人需认真选择所属馆区。如选择错误,所在馆区将无法接受申请材料,则为无效申请。

2.申报时间:网上提交申请材料的起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1年12月20日0时至2022年1月20日23时59分,申请人需考虑时差,务必在此时间段内成功准确上传所有材料。如有馆区单独规定报名时间,请以该馆区规定为准。

根据往年情况,在截止时间前几天可能会出现高峰期,系统堵塞,建议尽可能提前做好网申工作;截止时间过后,将无法再进行任何网上申请、提交材料、修改信息等操作。

三、材料清单

请按照下列要求准备网申材料,并按清单顺序准备扫描材料:

(一) A类申请人提交材料列表

1.必交材料

(1)《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申请人需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yxzfs.csc.edu.cn),按要求如实填写网上申请表、上传材料并确认无误后,可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提交、打印并本人签字。

申请表中的有关栏目应视实际情况和项目要求进行填写,如无相关情况,请填写“无”(如工作经历)。申请人提交的扫描版申请表应与网上报名信息内容一致。网上申请表正式提交后不能再修改。

(2)护照首页。指包含姓名、出生日期、照片、护照号、护照有效期等内容的护照信息页。

(3)博士研究生在读院校注册证明、学习有效证明。在读院校注册证明须明确学习起止时间,预计毕业或答辩时间。如在读院校注册证明为非英语的其他语种,请在上传原件的同时,另附汉语翻译件。

(4)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研究课题。

2.选交材料

(1)代表性成果材料。至多两份代表性成果的封面、目录、正文第1页,以及1000字以内的中文摘要。

(2)学术会议邀请函。

(3)导师推荐信。如您希望上传导师推荐信,请注意导师推荐信出具时间需为2021年,由导师用带有就读学校抬头的信纸打印并签名。

(4)本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附件。

(二)B类申请人包含应届博士和博士后。

B类中应届博士需在A类提交的材料基础上,增多一项必交材料“与国内单位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协议”即可。

B类中博士后提交材料列表如下:

1.必交材料

(1)《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申请人需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yxzfs.csc.edu.cn),按要求如实填写网上申请表、上传材料并确认无误后,可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提交、打印并本人签字。

申请表中的有关栏目应视实际情况和项目要求进行填写,如无相关情况,请填写“无”(如国外导师信息)。申请人提交的扫描版申请表应与网上报名信息内容一致。网上申请表正式提交后不能再修改。

(2)护照首页。指包含姓名、出生日期、照片、护照号、护照有效期等内容的护照信息页。

(3)在外博士后研究证明复印件。

(4)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研究课题。

(6)与国内单位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协议。

2.选交材料

(1)代表性成果材料。至多两份代表性成果的封面、目录、正文第1页,以及1000字以内的中文摘要。

(2)学术会议邀请函。

(3)导师推荐信。如您希望上传导师推荐信,请注意导师推荐信出具时间需为2021年,由导师用带有就读学校抬头的信纸打印并签名。

(4)本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附件。

打印申请表并签字确认后,按以上顺序将所有材料扫描为1个PDF文件,提交给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供初审及存档用。请务必按以上要求准备材料。

来源 | 国家留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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