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处、室、馆、中心:
为进一步做好教育部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工作总体部署,推动我校学科发展和师资队伍建设,为我校组织申报2022-2023学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等国家公派出国项目储备和推荐更多外语条件合格的教师,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2022年有关工作计划,请各学院积极组织教师申报内蒙古农业大学组织举办“2022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英语高级培训班”,具体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校工作满2年及以上、年龄45周岁以下的在职教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教职工均可报名:
1. 已获批国家留学基金委访问学者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青年骨干项目(含艺术家),并计划于近期出国进修,需要获取出国留学人员英语合格证书的教师。
2. 计划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出国访学项目的教师。
3. 各学院根据学科发展需要和教师职业发展需要,拟重点培养的青年骨干教师。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申报:
1. 近三年已有一年及以上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的国外留学经历,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教师。
2. 已向自治区教育厅申请过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但放弃派出资格的教师(不包括2020年后因疫情未能派出的教师)。
二、培训形式和时间
1.培训形式:
(1)在教育部指定的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西安外国语大学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进行全脱产式学习,学习结束后须取得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英语考试合格证书(培训方案详见附件二)。
(2)参加内蒙古农业大学“2022年内蒙古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英语高级培训班的通知”并通过相关考试(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一)。
2.培训报名截止时间:
2022年6月29日17:00。
三、培训费用:
培训期间,根据《包头师范学院教职工机修培训管理办法》(试行)(包师院办发[2015]69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培训要求
1.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英语培训班课程学习要求严格,报名参训的教师应具备英语基础,保证参加学习培训的时间;
2.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英语合格证书有效期为两年,参训教师应在证书有效期内积极取得国外研修资格。
五、报名及选派
1. 个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包头师范学院公派出国留学人员英语培训申请表》(附件三)(填写基本信息)、《2022年内蒙古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英语高级培训班报名表》(附件四),所在学院或部门签署意见后,于2022年6月29日17:00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附件五至国际合作与交流中心,电子版发送至wsbwsk@bttc.edu.cn, 中心根据报名情况与相关管理职能部门审核、全校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参训人员名单。
2. 各学院、部门在确定选派教师时,学院或部门负责人、教学副院长与教师须协调好下学期工作安排,以保证正常教学等工作的开展。
六、联系方式: 0472--6193131 赵悦
国际合作与交流中心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