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介绍

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是学校管理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外合作办学、留学生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学校执行外事政策,加强对外联络,有效利用外方优质教育资源,处理涉外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有行政管理、指导协调、联络咨询、外事服务的职责。同时负责涉外事务管理和人员往来、项目管理过程中的政策咨询、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主要工作职责有: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外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负责草拟学校有关外事工作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报请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

2.统筹学校与国(境)外高校、组织机构的教育交流与合作,指导并协助各二级学院做好国际交流项目(含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申报、规划和实施工作。

3.统筹管理外事接待工作,负责学校邀请的国(境)外来访团组及人员的接待与合作项目的跟进落实工作。

4.制定并实施学校团组出访计划,做好对外联络工作。审核、报批因公派出人员的材料,协助出国(境)人员办理出国(境)手续,并做好出国(境)前教育及出国(境)后的管理工作。

5.负责国际学术会议及其他国际学术交流活动的统筹、报批、组织和协调工作。

6.负责拟订学校外国专家管理制度;负责全校聘请外国专家计划的制定、拟聘专家材料的审核、报批和管理工作,办理外国专家的签证、居留、合同签定、延聘等手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外国专家的后勤保障和安全保卫工作。

7.开发与国(境)外高校联合培养学生项目,会同相关单位做好联合培养学生的管理工作。负责我校学生赴国(境)外大学联络、签证指导、学习成绩管理等。

8.负责来华留学生的招生、教学和生活安排等。

9.对全校涉外单位和人员进行外事业务知识、涉外保密工作培训和纪律教育。

10.负责外事(含台港澳)公文、函件、资料和档案的收集、管理、翻译工作。

11.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