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
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工作的通知》(内教外函【2015】465号)的文件精神,我校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选派申请工作即将开始,请各学院尽快将文件内容传达到每位教师及符合条件的学生。并根据学科建设的需要,结合本单位的人才培养计划,严格按照要求推荐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具体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工作基本情况及安排
1、科研成果较突出,有相对竞争优势的老师可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项目。
2、由于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实施范围调整为教育部确定的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教育部批准的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高校、设有艺术类专业的综合性大学、师范院校和文化部直属艺术团体或综合机构。我校艺术类教师可申报此项目。
3、由于近几年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项目名额减少,请各位老师尽量申请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⑴包括: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⑵高校专业课教师出国研修项目;⑶高校英语教师出国研修项目;⑷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出国研修项目。
4、注意:2016年西部项目申报人员需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因此,希望老师们尽早联系国外高校及科研机构,在2016年4月份申报项目之前获取国外邀请函(意向性邀请函即可)以保障申报工作顺利进行,申报西部项目子项目(高等教育行政管理项目和高校英语教师项目以及高校专业课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无需提交邀请函。邀请函应当包含以下信息:
① 基本信息:姓名、国内单位等;
② 留学身份: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
③ 留学期限:明确到起止时间;
④ 留学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
⑤ 是否符合接受方外语水平要求;
⑥ 资金资助情况;
⑦ 外方负责人签字(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
5、关于外语要求:2016年申报西部项目人员外语水平需提交“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的三项硬性条件之一或托福、雅思及其他语种水平考试达标成绩。
6、自2010年始西部项目新增成组配套派出方式:即以科研团队的形式派出,项目组成人员应不少于3人,不超过5人。项目组成人员必须是在同一课题下,同一时间,派到同一国家、同一大学或同一单位,申请时须提交外方邀请函。项目组长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需单独提交项目组具体科研成果情况说明、留学研修计划及赴国外进行科研合作拟取得的预期成果。待联合评审通过后,须在留学期限有效期内同时派出。请科研团队的项目主持人认真填写《内蒙古2016年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西部项目科研团队情况表》,准备所需相关材料。由于国家留学基金委重点资助成组配套派出项目,获准率非常高,请各个学院对此项目给予高度重视,符合条件的科研团队请申报此项目。
二、选派办法
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经所在学院审核同意推荐后,报学校审批;请各学院于2015年12月31日前将拟推荐的人员名单(即包头师范学院公派出国留学申请汇总表)报送外事办。待学校审批通过后,按规定的程序和办法申请。
三、申请方式
学校已批准申请的人员,请自行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页(http://www.csc.edu.cn)查阅《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一览表》和 《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指南》及相关文件说明;并按照要求,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
四、受理工作时间及安排
申请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请认真查看所申报的项目要求及申报时间,并按照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有关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所报纸质材料务必于网上受理申请时间结束前5日送到外事办。
教育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http:// www.csc.edu.cn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http://www.nmgov.edu.cn/
我校外事办网页http://wsb.bttc.edu.cn/
项目咨询电话: 朱丽:6193130 杨文婷6193131
电子邮箱:bttczhuli@163.com
附件:
1、包头师范学院公派出国留学申请汇总表
2、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工作的通知(内教外函〔2015〕465号)
3、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
4、《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函》(留金发〔2015〕3070号)
5、《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工作的函》(留金发〔2015〕3081号)
6、 《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实施工作的函》(留金发〔2015〕3083号)
7、内蒙古教育系统第十三期公派出国留学人员英语培训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