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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师范学院外籍教师公寓管理制度

2013年10月09日 13:55  点击:[]

第一条、在本公寓内不得从事任何违反中国法律和法规的活动,重要文件及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不得存放危险物品。

第二条、外籍教师公寓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影响他人休息。如因朋友聚会等造成嘈杂,请事先与协调好邻居,团结邻里,避免矛盾。

第三条、所有来访人员正常会客时间为每天的8∶00至23∶00。生及校外来访人员需凭本人有效证件在公寓管理办公室登记后方可进入公寓。来访外国客人如需在此公寓内留宿(最长不超过一周),应向外事办报告,经同意并按有关规定办嘿住宿登记手续后方能留宿;中国客人不能在外教宿舍留宿。

第四条、安全管理淋浴器加热时,请不要同时使用其它电器设备;加热后即可关闭,使用时请切断电源。人不在房间时,请勿开启洗衣机、电视、电灯、电水壶、电烤箱等电器设备。遇到电器复杂故障请勿自行处理,及时通知值班员。如遇火灾,立即拨打报警电话:火警电话“119”,报警电话“110”。

第五条、外教合同期满离校前,外事办应派人协助其到后勤与资产管理处办理退房手续(检查设施、归还钥匙等)。

公寓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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